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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为了规范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大棚、保鲜库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新乡市农业科学院现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大棚、保鲜库建设项目,总投资共约100万元。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及期限

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标准、合同条款等)、组织招标公告发布、潜在投标人咨询答疑、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与评标活动、协助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与投诉(如需)、出具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服务合同等后续事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相关业务;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如适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招投标代理资质;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参与本次遴选的招投标代理机构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5.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5日上午8:30;

2.提交材料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518号新乡市农业科学院4楼401室;

3.联系人/联系电话:任 帅,17637302992;魏也添17637302303;

4.监督部门/电话:党委办公室,0373-3697995(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相关招投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公司简介(含拟派团队成员信息及近一年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格材料、专业资质等);近3年内类似项目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应急预案、收费标准等);

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大棚、保鲜库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公司遴选申请资料”;

6.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

五、遴选流程

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将组织遴选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评审将从资质条件、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合理性、团队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1家中选单位。

遴选结果电话通知。

六、其他说明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报名单位参与遴选的所有费用自理;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不向未中选单位解释未中选原因;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列入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合作单位黑名单。

 

 

新乡市农业科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