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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业科学院职工文明规范细则

发布时间:2017-02-23

  第一条:着装要求

  1. 按岗位要求着装,衣着力求干净整洁。

  2. 不得在工作时间穿无袖杉、大短裤、拖鞋、超短裙以及其他妨碍本岗位工作和公共形象的衣着。

  第二条:行为要求

  1. 遵守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有序;爱护公共设施。

  3. 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处乱扔垃圾。

  4. 如无工作需要,不得在午休及工作时间内喝酒。

  第三条:言语要求

  1. 不说脏话,不骂人,不与他人吵架、打架、不传闲话,不诽谤他人。

  2. 上班时间不许闲聊。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第四条:服务要求

  1. 对待客人要礼貌、热情、耐心、细心,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对合理要求尽量满足,不能满足的要作出解释。

  2. 对客人不可随意承诺,也不可随意推辞,更不可有过激行为。

  3. 对客人要讲诚信,售前、售中和售后态度要一直致。

  第五条:电话礼仪要求

  1. 接听电话要迅速、热情礼貌、语气温和。

  2. 对于打错的电话耐心说明,尽可能转告相关人,切勿生硬回绝,影响形象。

  3. 电话中的言语尽量简练,不要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六条:团队精神要求

  1. 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全院大局和利益。

  2. 突出团队,弱化自我。将个人努力溶入团队奋斗之中。

  3. 对待工作不互相推诿,出现问题不互相推卸责任